绥德县加强林木管护巩固造林成果

25.09.2015  18:51
  绥德县采取各项措施,加强林木管护工作,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一是加快队伍建设,强化森林管护。将天然林、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生态公益林等生态工程区全面纳入林木保护范围,划定森林管护范围101万亩,国家公益林保护认定范围41.19万亩,全县中幼林抚育范围25万亩,筑起了绥德生态保护第一道防线。同时,严格遵守选聘程序,择优选聘了108名乡村、重点林区护林员和监管人员,实行一岗多责,护林、营造林和“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牧、防虫)等有机结合,并通过GPS定位管理督促,有效发挥森林管护队伍的作用,切实提高造林绿化成果。
  二是加强检疫,搞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林木病虫害危害情况进行了调查,积极筹备资金购置防治器具,组织专业防治人员进行统一防治。严格苗木产地检疫,严格把守出入境苗木检疫关,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条件、引进品种、驯养技术及疫病防控等进行检查。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封山禁牧政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宣传袋500余个,宣传围棋600余套。与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16个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封山禁牧工作责任书》,做好防火值班工作,特别是在“清明节”等重大节假日,在重点林区严防死守,杜绝火种入山。制定了舍饲养羊“1234”的饲养模式,即1个劳力最多养殖20只羊,不少于30亩草地,每只羊不少于4平方米的圈舍条件,引导农户自觉转变饲养方式。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据统计,上半年以来,共接处警39起,出动警车121次,出动警力491人次。共受理查处了毁林案件2起、非法收购枣树案件2起、林地失火案件2起、林地放牧行政处罚4起、成功扑灭扑救森林火险17起、协助乡镇处理违规放牧案件4次、协调解决林权纠纷7起,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
  四是做好技术培训,推进科技兴林。以林业基础知识和林业常用技能为载体,每周三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党建和业务知识培训,截止目前,培训本部门干部职工1350人次,完成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农民技能培训3690人次,发放修剪工具3690套,发放《红枣丰产技术》、《中国核桃栽培新技术》等技术用书2600本,病虫害防治宣传单20000份。(编  辑: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