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波作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交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07.06.2017  22:03
            按:2017年6月7日上午9:30,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副处长韩烨应邀出席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在两个多小时的访谈时间里,围绕《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这一主题,王海波、韩烨就网友关心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以下是文字实录: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左二)、陕西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副处长韩烨(右一)参加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现场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参加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您带来的解读省政府常务会议的特约访谈节目室现场。2017年5月15日,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全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向着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的方向运行。今天我们请到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韩烨专门为大家解读《办法》制定出台有关情况,并就下一步《办法》的落实情况和大家进行交流。最开始想问一下王海波副厅长,请将这部《办法》出台的背景给我们介绍一下?
            王海波:好的,那我就简单介绍一下我省营养改善计划的总体实施情况和为什么出台这部《办法》。
            营养改善计划全称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于2011年11月启动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首先在全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99个县开展国家试点,由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省决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周至等43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全面启动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同时将2009年秋季开始已实施两年多的“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我省其余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到2013年地方试点县达到40个县(区),2014年又扩大了24个县(区),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2015、2016两年,我们狠抓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增效,通过国家连续专项督导检查,基本实现了“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的目标。截至2016年底,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全省107个县(市、区)的230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不良的状况得到持续好转。
            目前,由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因各地县域经济发展、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营养办机构人员配备、食堂炊管人员配备和培训等实际情况不同,实施水平依然较低。国家倡导的通过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营养正餐的比率在我省还比较低,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食堂供餐率为86%,64个地方试点县食堂供餐率为45%,特别是地方试点县“牛奶+X”的单一供餐模式,导致学生厌食、浪费,家长埋怨等现象,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
            为科学有效推动全省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2016年省教育厅将制定《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列入了年度改革任务,获得省委深改组同意。经深入调研、课题研究,召开各市政府分管领导座谈,征求省发改、财政、人社、编办、农业、卫计、审计、宣传、物价、粮食、食药监、供销总社、团省委等13个省营养改善计划成员单位意见并吸纳7个单位提出的12条建议,经省教育厅2016年第17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社会民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定通过,最终形成了《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当然,我们非常欣喜的看到,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办法》,这为我们下一步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提供了保障和遵循。
            主持人:我们这次的《办法》主要内容都侧重了那些方面呢?
            王海波:《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作为未来5年指导全省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共十章三十六条,从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实施对象和范围、供餐内容和模式、食堂建设和管理、食品质量和安全、资金使用和管理、营养监测和评估等方面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了规范,其中主要侧重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组成部门特别是县(区)政府的责任,强调了要支持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县(区)政府要将配套资金、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二是明确国家试点县2017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力争在2020年实现学校食堂供餐。三是鼓励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和管理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四是明确各市县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五是明确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主持人:我们也看到,近几年,我们陕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那我们都采取了那些主要措施呢?
            王海波:从“蛋奶工程”到营养改善计划,从寄宿生和贫困生享受到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陕西省的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成效显著,总体实施规模居全国前列,并多次应邀在全国会议上发言,陕西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充分肯定和好评。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创新供餐模式,2013年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7500万元,在15个国家试点县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解决学校食堂供餐不足的问题。目前已建成22个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服务学生15万余名。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省财政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1050元、初中1250元,重点解决学校后勤人员聘用经费和食堂水、电、煤等费用。统筹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积极推动学校食堂建设。累计投入28.3亿元,完成了省内国家试点43个县学校食堂建设任务。
            三是落实机构和人员,33个县(区)设立了单独的营养办(国家试点县13个,地方试点县20个)。各地通过岗位调整、临时聘用、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落实食堂工勤人员2.3万余名,较好地解决了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紧缺的问题。
            同时,我们通过加强政府统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财政、教育、卫生计生、审计、食药监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联合督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政策精准落实,实现经验共享,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主持人:那下一步我们如何做好《办法》的落实工作呢?
            王海波:下一步,我们将以“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为总体目标, 切实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办法》,以问题为导向,查漏补缺,全力开创陕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新局面。重点就是做好“四个导”。
            一是加强领导。以《办法》为依据,强化各部门、县区政府的地方责任和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加强各级学生营养办和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地方配套投入,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二是加强督导。以定期通报和加强督查为抓手,督促市县加快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建设,重点对食堂供餐率低、工作粗放的县(区)进行实地检查,切实改变学生厌食、家长埋怨、社会不理解等现状。
            三是加强指导。依托省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阳光校餐网”等平台和资源,多途径、多方式加大学习交流、培训研讨、营养膳食知识普及等力度,切实推动营养改善计划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实施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四是加强引导。开展省级营养改善计划示范县(区)和示范学校评选,感恩征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和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和引领各有关方面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实做好。 (信息采集:张亦弛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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