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现代奴隶制和强迫劳动
在美国,虽然传统奴隶制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现代奴隶制和强迫劳动依然普遍存在。从被困于强迫劳动的移徙劳工,到被贩卖到色情行业的妇女和儿童,现代奴隶制以不同的形式揭示着“美式人权”的黑暗与罪恶。
美国拒绝相关国际人权公约
强迫劳动指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一切劳动或服务,但义务兵役和正常公民义务等情况除外。现代奴隶制覆盖强迫劳动、人口贩运、债务奴役、性奴役等问题,通常涉及限制劳工人身自由、扣押劳工身份证明、拒付工资、债务捆绑、肢体暴力和性暴力、强迫儿童在类似奴隶制的环境下工作等行为,是国际层面公认的对人权的严重侵犯。虽然传统的奴隶制已被各国废止,但现代奴隶制,包括由政府、个人和私有企业实施的新型的强迫劳动,依旧在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存在。
在国际层面,众多公约和文件都明确禁止奴隶制和强迫劳动。在联合国成立前,由国际联盟于1926年通过的《禁奴公约》就提出要禁止奴隶制,尽快终止强迫劳动。联合国1956年通过的《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在此之上进一步禁止债务质役、将儿童供他人剥削劳动力等制度或习俗。国际劳工组织的《1930年强迫或强制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及其2014年的议定书、《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公约)、《1973年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公约)等公约为该问题提供了国际标准。此外,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与部分核心人权公约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世界人权宣言》第4条禁止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第23条则保障人人有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与报酬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8条禁止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强迫劳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确认了自由选择或接受工作的权利,第7条对工作条件进行了规定。
《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也为保障特定群体免受强迫劳动和剥削提供了依据。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为强迫劳动或服务、奴役或类似奴役做法进行的人口贩运活动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对平民实施的奴役、剥夺人身自由等行为更是有可能构成《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下的危害人类罪。
然而,美国至今尚未批准一系列已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公约,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第29号、第138号公约,以及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外以上提到的四项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
美国内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泛滥
研究显示,目前在美国至少有50万人生活在现代奴隶制下,被强迫劳动。很多弱势群体的处境并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其中包括大量被强迫劳动的移徙劳工和人口贩运受害者。
美国的签证制度纵容了劳工剥削和人口贩运,使本就不熟悉美国法律的外国劳工难以脱离其雇主并寻求帮助,最终长期被困于受剥削和受奴役的状态。然而,美国政府不仅没有进行相关的移民法改革,还授权国土安全部门扩张H-2计划,通过一种临时劳工签证,将劳工与其雇主更紧密地捆绑在一起,致使其遭受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风险进一步提升。H-2计划分为H-2A和H-2B两类,前者针对临时或季节性农业劳工,后者针对非农业劳工。美国的这种临时劳工计划可以追溯至饱受诟病的“布拉塞洛计划”,该计划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引入墨西哥劳工填补美国的劳动力空白。计划实施期间,墨西哥劳工饱受歧视和虐待,长时间在恶劣环境下工作和生活,无法获得承诺的工资,甚至到最后落得身无分文。
同样的问题仍然充斥于现在的H-2计划中,外国劳工仅被当作弥补劳动力短缺的工具,其作为人的权利和尊严却被忽略。一些雇主利用H-2计划,向外国签证申请者收取报名费、签证费、路费等各种费用,并承诺以丰厚回报。申请者出于急需工作和收入等原因,不惜自掏腰包甚至抵押房产,这使他们在自己的“美国梦”开始前就已陷入债务泥潭。抵达美国后,这些劳工才发现自己面对的是恶劣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不能兑现的工资、不断增长的债务和利息,甚至是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安全的威胁。2021年9月引发关注的一个横跨美国多州,涉嫌人口贩运、强迫劳动、洗钱等犯罪活动的犯罪组织正是利用H-2A计划,谎称提供每小时12美元劳动报酬的工作,将来自墨西哥、危地马拉、洪都拉斯等国家的劳工带入美国,并通过扣押身份证件、收取劳工无法负担的高额交通、住宿和饮食费用,用暴力和遣返作为威胁等方式强迫劳动。案件被发现时,100多名劳工中已有两名在恶劣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下死亡,其他劳工也曾遭受死亡威胁。这些劳工在枪口下徒手挖出的洋葱被销往美国各地,而他们只能拿到每筐20美分的报酬。此案只是美国强迫劳动现象的冰山一角。
妇女和儿童是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中的弱势群体,更容易遭受性暴力和剥削。贩卖妇女和女童从事色情交易,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现代奴隶制的形式。贩卖儿童、使用儿童卖淫、生产色情制品或进行色情表演等行为,也被视为“最有害的童工形式”。2020年,美国的全国人口贩运热线处理了涉及16658名受害者的10583起案件,其中性相关的案件占绝大多数,而这也仅是现实问题中的一小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受到剥削和侵犯的妇女和儿童不仅包括被跨境贩运的外国受害者,还有遭境内贩运的美国公民。据预测,有24.4万至32.5万美国青少年面临性剥削的危险,美国每年会发生约19.9万起未成年人遭受性剥削的案件。在相关救助组织对123名愿意透露年龄的人口贩运幸存者的调查中,44%的受害者表示其首次参与商业性行为的年龄为17岁甚至更小,也有研究表明美国境内性贩运受害者的平均年龄仅为15岁。即便如此,美国并未对此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解决,使大量本国和他国的妇女儿童被置于脆弱和边缘的处境中,甚至成为政府打击而非帮助的对象。至今,以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在美国每个州都时常发生。
现代奴隶制和强迫劳动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是对公认国际人权标准的挑战。美国应正视自身的人权问题,积极履行其国际义务,尽快加入批准一系列国际核心人权公约,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打击一切形式的现代奴隶制,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的需求。
(作者:武文扬,系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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