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及时查 责任追究不放松

12.12.2016  15:38

  11月28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已经正式进驻陕西,督促我省各地生态文明建设。自12月2日接到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转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以来,延安市环保部门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严查快处”批示精神,对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及群众反映的问题从严从实查办。

  截至12月8日,延安市接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转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共四批次8件。其中,涉气问题2件,涉油问题3件,涉及其他问题3件;按地域划分,涉及黄陵县3件,吴起县2件,安塞区1件,市本级2件。

  目前,第一批交办的2件问题已按期上报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后续整改工作已有序展开。其余6件问题正在积极、认真办理中。

  针对群众反映“黄陵县店头镇曹家峪村南隔壁的陕西煤炭化工集团黄陵矿业化工厂,排放黄烟,气味很臭,没人管”,“黄陵县店头镇机贤村黄矿焦化有限公司,几乎每天晚上都排放有毒气体,气味呛人,白天冒乳白色浓烟,有时是浓黄色,味道也很难闻”。经查,两事均为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烟气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目前,已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对该企业实行高限处罚,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该企业尽快公开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等排污信息和水气监测报告,对操作失误的工人、班组长和值班领导,由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追究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后续,延安市将以此次中央环保督查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边督边改。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