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两人荣登10月份“陕西好人榜”

23.10.2014  22:02

    西部网讯(通讯员 白益军)10月23日,10月份“陕西好人榜”发榜,铜川市耀州区李友谊、彭程两人榜上有名。

     地下水工作队长李友谊 长年助残

    1963年8月出生,10岁时因事故导致左腿高位截肢,连续三年高考过线而因残疾均未被录取,他坚持自学无线电修理技术,自考获得陕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大专文凭、西北大学水土保持专业大专文凭。

    成为水利工作者后,为耀州地下水工作作出突出贡献,使耀州区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了85%;创立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吸纳残疾人就业。

    坚持长年助残,资助了身患癌症的残疾人李玲玲,帮助残疾人赵瑞娥两个女儿上大学,他在任区肢残主席的12年间先后为12名残疾人孩子资助学费3万余元。他带动组建了68人的助残志愿者队伍和助残协会小组,为贫困残疾学生上学助资14.6万元,受助学生达82人。推荐轻度肢体残疾人无偿担任法律援助志愿者,免费开展法律知识咨询和培训,为全区残疾人讨工资、写诉状,打官司,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他先后被授予陕西省、铜川市“自强模范”称号、陕西省“读书自学活动积极分子”;铜川市“劳动模范”、耀州区“劳动模范”称号,当选为铜川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天宝路派出所所长彭程

    “鹏程工作法”在全省社区民警中推广

    1976年8月出生,扎根基层工作14年。近3年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4起,查破各类行政案件35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95人,抓获网上逃犯21名,调解各类纠纷276起,为群众做好事、实事300余件,2005年至2012年连续8年在分局年度基层基础工作考核中位列第一名。

    他在全省首创了“定量、定时、定联”的“三定工作法”,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彭程工作法”并在全省社区民警中推广,被《人民公安报》在2007年5月28日专题报道。2011年又创新出“社区五进工作法”,和谐警民关系。

    担任所长后,带领民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民活动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先后收到锦旗12面,所在派出所多次受到表彰。

    个人先后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民警、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2010年度全省规范执法标兵、全省优秀警务室民警、铜川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铜川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铜川市十大优秀民警、铜川市十大优秀青年民警、铜川市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