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耀州:对流动人员轻微刑事犯罪慎用逮捕措施

19.12.2014  10:04

近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外来涉罪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这是该院建立流动人员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工作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

今年12月1日,渭南18岁小伙程某同其朋友来到耀州区闲逛,到一理发店洗完头后,趁人不备,将店内员工放置在吧台的一部三星S4手机装入自己兜内,随即逃离现场。公安机关根据现场附近监控,在长途汽车站将程某抓获,手机被追回后已返还受害人,经物价部门估价,所盗手机价值2200元。耀州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后认为,该案属于轻微刑事犯罪,刚刚走上社会的程某无违法犯罪前科,且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被盗物品已归还受害人,有固定住所,具备取保候审条件,故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是近年来耀州区检察院立足本职,不断致力于化解矛盾、教育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的一个典型。

(作者: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    王毅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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