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法官:一枚戒指的约定

15.10.2014  15:00
      “虽然你和我儿子离婚了,不能再做我们的儿媳妇,但以后你出嫁的时候我们老两口还希望能为你准备嫁妆……”庭审结束后走出监狱,老石对曾经的儿媳所说的一句简单的话语令我们现场所有的人心都为之一动。

        2014年10月9日,我们在商洛市商州监狱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了解案情前,本想着这个案子可能就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男方因犯罪进监狱,而女方不愿意再继续等待因此需要离婚。但当我们了解了事情的发展经过后,我们之前“武断”的想法便被完全推翻了。

        2011年11月,本系初中同班同学的刘星与石乐,经过五年的自由恋爱终于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因夫妻双方本身就有较为深厚的感情基础,加之刘星与公婆相处十分融洽,一家人过着幸福又令人羡慕的日子。谁知,2012年5月发生的一件事情,让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急转直下。一天傍晚,在外打工的石乐回到和妻子刘星租住的宿舍时,因看到妻子的同事王辉恰巧也在自己家中,遂起疑心,在质问王辉后连解释都不愿意听的石乐,便直接上去轮了王辉两拳,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厮打,在一旁的刘星怎么劝也劝不住厮打的二人。本是武装押运的押钞人员王辉,在与石乐打斗时不慎将随身配备的刀具掉了出来,后两人在争夺刀具的过程中,石乐不慎刺中王辉大腿动脉致其死亡。最终,石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获刑十二年。

        入狱后,石乐对自己冲动悔恨不已,对家人更是愧对难当。经过多次内心的挣扎,不愿拖累妻子的他,决定下定决心劝说妻子与自己离婚。通过石乐与双方父母的多次劝说,刘星最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庭审中,石乐对刘星充满愧疚和歉意,多次表示因为自己人身受限而无法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认为离婚才是对妻子最好的解脱。一旁的刘星则一直红着眼眶,称愿意给付石乐10万元及退还5万元彩礼作为经济补偿。最终,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由刘星支付石乐经济补偿及彩礼共计15万元。

        庭审结束后石乐的母亲对我们说道:“刘星是一个好媳妇,对我们特别孝顺,我们也对这个儿媳妇特别满意与不舍。我之所以愿意劝说媳妇和儿子离婚,是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儿子犯下大错,而媳妇还年轻,不能因为一个人的错误,耽误了两个人的青春……

        当我们即将离开时,石乐的一个举动让我们在场的人顿时惊呆了,石乐从父亲手中接过一枚戒指,同时拉住刘星,哽咽着说:“结婚时,本答应送你一枚戒指,可结婚这么多年都没做到,现在要离婚了,我的承诺终于能兑现了,这样也了却了我多年心中的遗憾……”说着便将戒指戴在了刘星的手上,而刘星也紧紧的抱住石乐泣不成声。曾经二人的两情相悦、海誓山盟到如今的曲终人散、劳燕分飞,他们的缘分终因石乐的一时冲动之下走到尽头……

        从商洛回来的路上,我们一同前去的几人都沉默着,没有人愿意打破这份宁静,大家的心情似乎都显得非常复杂,这其中也许有路途奔波的劳累,有对刘星、石乐、王辉这三人人生的悲悯,有对因这起案件而产生的反思……但更多的也许是对现实生活的感悟。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我处理过的离婚纠纷数不胜数,在这些婚姻家庭案件中,有的是因为婚姻时间久了产生了对彼此的厌倦,有的是因为婆媳关系不和使夫妻关系濒临破裂的边缘……他们大多数都怀着对对方的愤恨走上法庭,甚至会在庭上恶语相加,大打出手,即使所谓的“好说好散”,也是不吵不闹,签过协议后,便从此是“路人”,临别依依真是少之又少。若爱就放手,石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这句话。想到这里,我们更是对石乐感到可惜,正如那句话,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希望石乐能通过这次深刻的教训,在冰冷的铁窗中积极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不要辜负铁窗之外家人的殷殷期望。(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