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耄耋老人赡养起纠纷 法官进村调解促和谐

28.08.2015  12:15
        陕西法院网讯    王寨村一农家小院,88岁的老人林桂兰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煮鸡蛋,满脸笑容。对法官说道:“你们几次调解,儿子对我比以前好多了,每天都有鸡蛋吃,儿子经常给我买牛奶。我不告了,谢谢你们……

        事情得从林桂兰老人一家说起。1928年2月林桂兰出生在河南,与前夫育有一子张龙,前夫去世后她从河南到陕西,与王寨村张老汉结婚,再无生育,抚养张龙成人。2003年张老汉去世,同年9月张龙妻子患脑梗,家庭困难。今年7月,林桂兰与张龙发生言语冲突,张龙一气之下带妻子住在丈人家,林老太整天不吃不喝。第二日,林老太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从维护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深入农村调解,但母子间矛盾深,互相不理解沟通,儿子觉得委屈,怎么被母亲告上法庭,表示以后不再管老人。老人更委屈,年老血压低头昏,儿子不闻不问。调解起初,双方情绪激动,各自诉说自己的难处和委屈,激烈的争吵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冒着酷暑,多次到村中化解矛盾。考虑到林老太家庭经济困难,法官联系村干部及街办人员给林老太家办理低保。8月27日一大早,法官又来到村里,通过走访群众找准矛盾症结:林老太与媳妇有矛盾,认为儿子偏向媳妇。张龙觉的妻子患疾病、儿子未成家,母亲不体谅自己。找准症结后,法官做张龙妻子思想工作,家和万事兴,妻子不能为难丈夫与婆婆好好相处。法官又采取背对背方式耐心劝说,谈道德与亲情:百善孝为先,母亲年事已高,身体健康是福气,夫妻俩应孝敬关心老人;老人站在儿子角度考虑,张龙年过半百,妻子患病,生活的压力大,老人应体谅,与儿媳友好相处不给儿子增加负担。讲法律与道理: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人人都会变老,都需要晚辈赡养,亲情感化,血浓于水,不该因生活琐事伤害母子亲情。现在国家政策好了,整个社会敬老爱老,对老人有优抚政策,政府每月发放老年补贴,希望家庭成员互相珍惜。由于调解方式得当,现场说法有理有据,老人和儿子互相体谅,老人儿媳妇给老人买了牛奶,煮了鸡蛋,老人与儿子媳妇握手言和,当日老人撤回起诉,重拾温暖的亲情,家庭成员均表示为了以后好日子友好相处,以后不再产生任何纠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