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残疾人将享受更多照顾服务

11.02.2018  19:50

      春节将至,省政府再出政策红利,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老年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政策。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对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按规定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或30%增发保障金。对低保家庭中重病患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保障金。
        二是建立健全护理和高龄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制度,可将相关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衔接。加快老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优待服务动态监管,确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重点改造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等设施和部位,优先安排贫困、病残、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及基本生活辅助器具配置。对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层老旧住宅优先加装电梯。
      以上三项任务由省残联与相关单位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