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计划2021年6月前完成绕城高速内80%老旧小区改造

30.11.2019  08:52

  改造之后,楼房干净整齐。(资料图片)

  告别“脏乱差”实现“美净齐

  安居,是老百姓最基本的愿望。随着城市发展的升级与更迭,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急需优化提升。近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印发《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用两年时间,重点对绕城高速范围以内,2000年以前建成,符合规定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目标到2021年6月前完成绕城高速以内80%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改造将充分考虑西安实际和地域特点,不搞“高、大、洋、怪”,最大限度使改造资金惠及更多群众。通过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民生工程,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让一个个在时代变迁中渐失光彩的老旧小区换新颜,实现由“脏乱差”到“美净齐”的“逆生长”。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闫珅图/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谢伟

   改造重点

   绕城高速范围内、2000年前建成、环境条件脏乱差且具有合法产权的住宅小区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迎接十四届全运会为契机,用两年时间,重点对绕城高速范围以内,2000年以前建成,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具有合法产权、未列入危房及棚户区拆迁范围的老旧小区,按照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开展改造工作。其他区域结合实际同步开展。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2019年,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需改造小区的清单。同时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要求,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开工,确保2021年6月前完成绕城高速以内80%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改造标准

   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因地制宜一区一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早改早补、多改多补

  ——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及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指导小区业委会、物管会或居民议事协调组织,在项目申报、方案评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健全管理等方面全程参与改造工作。对尚未成立的小区,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尽快成立。对确实达不到成立条件的,可由社区引导该小区党员、热心群众等组成议事协调组织。同时,通过本轮改造,推动小区自治自管。

  ——结合小区实际,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因地制宜,一区一策,从完善基础及配套设施、提升房屋质量及功能、改善小区景观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其中,完善基础及配套设施中包含管网管线、道路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方面;提升房屋质量及功能包含维修加固、建筑风貌、居住功能、室内改造等方面;改善小区景观环境包含拆违清障、架空线缆、环境卫生、绿化改造、小区风貌等方面;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包含服务用房、器材设施等方面。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开展改造工作的同时,各街办、社区要主动引导居民选择专业化物业服务、社区物业服务、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改进小区物业管理。鼓励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方式,建立社区物业服务体系,促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要通过本轮改造,引导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按照“早改早补,多改多补”“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鼓励各区县、开发区积极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并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形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本级财政3年安排不少于50亿元,专项用于各区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原房产开发单位、产权单位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按照“谁出资、谁受益”原则,探索依托小区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停车场建设、养老托幼等服务设施建设、加建电梯等专项改造及后续管理。对具备条件,群众意见统一且愿意承担改造资金的,可同步对室内老旧管网管线进行改造。

   改造理念

   坚持遵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

  ——政府主导,居民参与。改造将坚持遵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总责,在摸清底数、征集民意的基础上,制定改造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实施方案,力求设计方策精细化,充分体现小区人文特点,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以示范工程引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创新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

   改造原则

   不搞“高、大、洋、怪”经济适用最重要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规划部门指导下,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要求,梳理老旧小区周边的空间资源,将相邻老旧小区统筹实施,腾退公共空间,优先配建养老和社区活动中心、停车位等便民设施。对小块土地,可进行绿化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工程将于2019年12月前开工建设,建成符合西安特色和群众满意的示范工程。更重要的是要注重经济适用,充分考虑西安实际和地域特点,不搞“高、大、洋、怪”,尽可能选择当地或性价比高的建筑材料,非重点区域不得采用如石材等贵重材料,最大限度使改造资金惠及更多群众。此外,我市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开展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扣减补助资金,迫究责任。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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