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医保月缴费用确定 最低56.5元

20.06.2015  10:52

昨日,西安市公布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医保)、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四项社保的缴费基数。根据西安市统计局公布的去年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491元,从而确定了今年这四险的年缴费基数为56491元,月缴费基数为56491÷12约等于4708元。

月缴费基数分上限和下限,上限为4708元的300%即14124元,下限为4708元的60%即2825元。职工去年月工资低于西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即2825元)确定;高于300%的,按照300%(即14124元)确定。月工资在2825元与14124元区间的,按照个人实际月工资为缴费基数。

根据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纳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总额7%缴纳,个人按本人工资的2%来缴纳(最高282.48元,最低56.5元)。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2825元(缴费基数的下限60%)或4708元(缴费基数的10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比例为9%(最高423.72元,最低254.25元)。

据了解,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均由用人单位来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费。目前,西安市生育保险按照全体职工工资的0.25%来缴纳,工伤保险则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2%~1%来缴纳。失业保险方面,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1%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0.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