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碑林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 学习贯彻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

07.03.2016  14:15


3月4日,环保碑林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就2016年

1月1日起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集体学习。综合科副科长张帆同志以《以法斗霾----解读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题,结合新《环保法》增删内容,对新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逐条对比,选择与环保碑林分局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条进行了诠释。授课中,引入法律修正、修订的概念、法律规范的分类、结合新施行的《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西安市治污减霾实施方案》、《碑林区网格管理文件汇编》等规范性文件内容,最后落脚到加强碑林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上对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大家专心听讲、积极互动,加深了对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理解,为推进碑林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