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为避让行人 曾试图撞击路边建筑物停车未果

11.01.2019  18:23

  今天上午9点30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杭州“7·30”交通肇事案,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9点58分,公诉人询问肇事者陈某某个人对该交通案件的看法,陈某某情绪终于出现了些许激动,几度哽咽,并提出希望能站起来陈述,但被公诉人考虑其身体状况不适而拒绝,请其继续就坐陈述。

  陈某某在庭上回忆事发过程中,称一开始发现驾驶“失控”后,并未意识到自己拿油门当刹车,在车子不断冲向前方期间,为了避让路人,坐在副驾驶的前夫曾作出“推了一把方向盘”的辅助举动,之后的情况就超出了她的掌控范畴,她惊慌地不断高呼“完了完了”,“刹车没了”,并试图希望通过撞击路旁建筑物的方式使车辆停下,均未成功,直到车连续撞击后侧翻,她说:“整个人都是懵的”,最后肇事者陈某某从车子的天窗爬出,之后身体已“不能行动”。

  10点11分左右,公诉人逐一出示相关证据,并表示在其中几段事发时的路面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陈某某所驾驶车辆以飞快的速度冲过路段,过程中有两次向左打弯避让行人的状况。之后,车辆撞向一处遮阳篷,并带倒了第一名受害者。

  陈某某在聆听公诉人举证期间,仍低着头,状似紧张而哀伤,双手反复翻拨着一张使用过的纸巾,频频拭泪。就在刚刚的自述中,她称,在等待审判的这些时日,她对因个人过失造成对他人的伤害、社会的震惊等感到痛苦、悲伤、绝望,自觉没脸见人。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