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81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喜领国字号“身份证”

03.01.2019  09:01

1月2日,在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五泉镇王上村,我省首批81家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从此有了国字号“身份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主体。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法律地位而无市场主体地位,无法进入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了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2018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政策,正式赋予了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开启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征程。

据了解,杨凌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本次领到登记证的81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来自杨凌示范区。“以前我们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搞经营,市场不认可,开不了银行账户,贷不了款,开不了税票,刻不了公章,生产的农产品无法直接对外销售,没办法和市场直接对接。现在有了国家承认的‘身份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可以开设银行账户,能贷款,能够放心大胆地进行市场经营活动,不断拓宽市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民增收的路子也越来越宽。”杨陵区王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李社宏说。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郑维国介绍,本次颁证,是我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部署,对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地位、维护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我省把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从2017年开始试点,2018年扩面、提速,随之在全省各地稳步推进。目前,我省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有近60%的村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走在全国第一方阵,为2019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整省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吴莎莎)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