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深入大荔县调研指导帮扶工作

17.11.2017  18:29

2017年11月1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深入大荔县许庄镇中汉村调研指导帮扶工作,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陪同调研。

胡太平检察长一行首先看望了省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干警,询问了驻村干警的工作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再接再厉,扎实做好帮扶工作。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胡太平检察长详细了解了村民生产生活和村镇经济发展状况。中汉村党支部书记王林介绍:中汉村共有4个村民小组690户2732人,耕地5308亩,主要产业以苹果、冬枣种植为主,2017年计划脱贫12户44人。近年来,省检察院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先后协调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加大村上党支部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种养殖产业扶贫、智力扶贫等措施,村容村貌发生可喜变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在听取汇报和介绍后,胡太平检察长对中汉村在新农村建设、乡村文化建设、金融扶贫、产业扶贫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帮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新思想、新理论统一党员、群众思想和行动。村两委班子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村民原原本本学、创新系统学,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14条基本方略的精神内涵,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深入研究新思想,新战略,新目标对精准帮扶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统领指导帮扶工作。

二要将扶贫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村两委班子和省检察院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注重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要弘扬中华民族勤劳致富、勤俭持家、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群众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强化家庭成员赡养、扶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家庭老少和顺。鼓励贫困群众要靠自己的劳动养活家庭,服务社会,要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教育和引导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关心关爱驻村扶贫干部。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贫困村脱贫攻坚,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要广泛宣传为贫困村贫困户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事例,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对中汉村提出的建议,省检察院要高度重视,汇总整理后尽快研究,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关心关爱驻村帮扶干警,在工作上大力支持,在生活上多方关照,在职级待遇上优先考虑,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为中汉村脱贫攻坚作出新贡献。

(供稿:省检察院机关党委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祝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