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大自住房建设监管 规范工程建设相关责任

19.09.2014  19:12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就目前自住房在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如户型设计、建材质量、配套设施、后期维护等方面,对工程及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和监管。   《通知》要求,自住房户型设计应严格按照商品房设计规范执行,合理组织室内空间,提高室内空间的利用率,满足项目对采光、日照、隔声以及热工、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此外,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以明显低于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采购预拌混凝土、钢筋等材料。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场所处,随项目施工进度同步公示项目中应用的预拌混凝土、钢筋等材料,及电梯、防火消防等设备。《通知》还强调,自住房竣工验收前,开发企业要组织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业主察看房屋质量;工程交付使用后,开发企业要至少进行一次质量回访和业主意见评价;对于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等问题,开发企业应及时回复疑问,并做好维修工作。   与此同时,北京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也将开展自住房工程专项检查,一旦发现房屋质量管理等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