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动监控数据应用 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

15.05.2015  12:02

      为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作用,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和水平,各市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5〕15号)要求,不断深化自动监控系统数据在环境执法、排污费征收、总量核算、环保电价补贴等环境监管中的综合应用。

      4月7日,省环保厅对29家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相关负责人集中约谈后,各地高度重视,对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其积极整改。渭南市环保局对7家超标排放企业立案查处,共处罚148万元;榆林市环保局对28家超标排放企业立案查处,共处罚204.5万元。同时对环境违法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超标排放的的立即启动按日计罚程序予以处罚,直至达标排放。近期,西安市环保局对超标排放问题严重的临潼区陕鼓水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陕西日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并将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针对媒体曝光的5家超标排放企业,西安市环保局责成相关监管单位现场核实,对违法行为属实的责令其整改,并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同时,督促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管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责令整改后仍然继续违法超标排污拒不改正的企业,将依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

      省厅要求各市(区)进一步加大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排放问题的查处力度,定期在主流媒体上公开超标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督促企业做到达标排放,不断提高企业自觉守法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