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范自动驾驶车辆 测试区域事故认定等有规可依

26.02.2019  10:13

  原标题:三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规范自动驾驶车辆测试指导意见(试行)

  测试区域事故认定等有规可依

  -记者杨旭

  为优化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环境,积极支持并有效规范自动驾驶车辆开展相关测试工作,近日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西安市规范自动驾驶车辆测试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测试区域、测试车辆、事故认定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应在封闭测试场地进行审查测试

  根据《意见》,自动驾驶车辆是指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机动车上装配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自动驾驶功能是指自动驾驶车辆上,不需要测试驾驶员执行物理性驾驶操作的情况下,能够对车辆行驶任务进行指导与决策,并代替测试驾驶员操控行为使车辆完成安全行驶的功能。

  《意见》指出,测试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封闭的测试场地进行审查测试。通过审查测试的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可在划定的开放区域开展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封闭测试在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场地进行,开放测试道路优先在航天基地、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等划定区域进行。

   测试主体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意见》要求测试主体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机动车辆智能驾驶技术及产品研发或生产能力的企业、高校等,同时符合对自动驾驶车辆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具有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规程;具备对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等。

  《意见》明确,测试车辆指未办理过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并且配备自动驾驶系统,具备自动、人工两种驾驶模式切换功能;具备安装监管装置、提醒装置和数据记录装置。测试驾驶人应与测试主体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最近1年内无超速50%以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记录;经测试主体自动驾驶培训,熟悉自动驾驶测试规程,具备随时接管测试车辆的能力。

   测试期间发生事故测试驾驶员承担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意见》明确测试车辆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测试驾驶员为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由测试驾驶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测试车辆在进行道路测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测试驾驶员应立即停止测试,测试主体应向自动驾驶测试管理机构报备。

  发生交通事故后24小时内,测试主体应将规定时间段的自动驾驶数据上报给自动驾驶测试管理机构。事故责任认定后10个自然日内,测试主体应向自动驾驶测试管理机构提交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原因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由测试车辆全部或部分责任引起人员伤亡、车辆损毁等重大事故,由自动驾驶测试管理机构暂停测试主体测试资格,测试主体应交回所有临时车牌照,并认真进行整改,重新申请评估。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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