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五个村(社区)荣获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表彰

24.02.2016  11:30

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2月22日正值农历正月十五,是我国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一大清早,周至县竹峪镇东寨村的东寨小学操场上便是人头攒动,锦旗飘扬。今天在这里要举行第二届东寨之春文化节,不过在这文化节上,最吸引他们的不是响遏行云,铿锵健壮的秦腔戏,也不是豪迈粗犷的陕北秧歌,而是他们荣获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表彰的授牌仪式。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从2004年开始,司法部、民政部通过对村级组织是否健全;村党组织能够是否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法治教育开展情况;“四民主、两公开”落实情况;村务管理规范是否有序和矛盾纠纷调处是否及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通过层层筛选,严格考核,首次表彰全国299个村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在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评比中,全国共有779个村(社区)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陕西省共有35个村(社区)获此表彰,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街道办红专南路社区、莲湖区土门街道办土门坊社区、临潼区行者街道办石油城社区、新城区中山门街道办群策巷社区和周至县竹峪镇东寨村5个村(社区)获此表彰。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西安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按照司法部和民政部的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村(社区)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步伐,广大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各项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落实,在基层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为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朱袆)

来源:西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