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为全区冬季安全生产建言献策

21.12.2015  12:10
        陕西法院网讯    12月18日,在莲湖区冬季安全生产会议上,莲湖法院副院长段治安作了题为《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专题讲座。莲湖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听取了讲座。

        段治安副院长结合日前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法院审判实践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分析了目前我国面临的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讲解了落实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性以及涉及安全事故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相关内容。结合莲湖区实际特点,提出了三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具体建议:一是要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是安监局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应采取更为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落实到具体街道办及企业单位的具体责任人。三是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高效的审判方式,依法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