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召开涉黑涉恶案件执行案款发还大会

23.12.2020  11:51

  -记者刘晓云

  12月22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召开马安桥等组织参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杨星来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两起涉黑涉恶案件执行案款发还大会,现场共向被害人发放执行案款172万余元。

  据了解,马安桥等组织参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莲湖区法院审理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也是全市首起涉黑组织和“保护伞”同时受审的案件,在全市范围影响较大。该案判决生效后,莲湖区法院接续发力,快速立案执行该案财产刑事项,包括追缴赃款赃物、退赔被害人损失、罚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克服疫情期间种种不便,第一时间在看守所等羁押场所远程视频会见本案在押被执行人,并及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与此同时,启动“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程序,全面开展财产调查工作。分管领导带领执行干警多次走村入户,实地了解各被执行人的经济基础和实际状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财产线索逐一落实。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协调联系公安、银行、证保监会等多家部门,形成合力,全面铺开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大网”,并对该案已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财产依法及时处置。目前,该案已执行到位金额2179013.39元。

  杨星来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经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半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还判令21名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罚金合计91.1万元,继续追缴未追回赃款72.8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深入21名被执行人中首要分子判前居住地进行调查,深挖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证券、保险、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查控。截至目前,总计扣划到账119881.79元。对已扣押的杨星来名下车辆依法进行处置变现,发还受害群众。对已查封的杨星来名下房产所有权、使用权,也将依法予以处置,随后发还受害群众。

  记者从莲湖法院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深化“打财断血”,穷尽一切手段,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产,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彰显和维护了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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