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重大决策“一把手”不再“拍脑袋”

24.10.2014  19:50

    西安市莲湖区基投公司拟对一项目投资2000万元,经过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审议后认为风险太大,不宜投资,因为法律顾问没通过,莲湖区常委会对之也进行了否决,最后这个项目果真是个赔钱的项目。这是近年来莲湖区重大决策“一把手”不再“拍脑袋”的一个典型事例。 
        如今在莲湖区,任何事不再是党委、政府一把手说了就算,任何决策都有一套科学的程序,“程序比实体更重要,依法行政、依程序行政既科学有效,又保护干部”,这已经成为全区上下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出台重大事项,做重大决策前,由过去的被动到主动要求法律顾问团进行规范研判。”这是李波当了多年莲湖区司法局长的最大感触。 
        莲湖区组织35名法律专家成立了区政府、重点项目和信访案件法律顾问团,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论证把关制度。自去年11月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法律顾问团参加区政府专题会议65人次,参加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论证会32人次,审查规范性文件、合同36份,出具法律意见书31份,避免经济损失约2.9亿元。 
        莲湖区还在区级部门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网络向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延伸。区级32个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区属国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审批、融资贷款、协议签订等法律咨询,近五年累计避免经济损失约13亿元,累计为141个重点项目开展评估和可行性论证,为涉访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85份、代理涉访案件129起。 
        除了在区政府、区级部门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莲湖区把法律服务机构、司法人员、服务内容下沉,在街道一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社区一级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十五分钟法律服务圈逐步形成,使得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有人问、有人管。 
        家住红庙坡86岁的张老太就是受益者之一。张老太儿子亡故名下有两套房子,都被两个孙女占去,老太太没了份儿,找到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社区随即联系法律服务中心,中心最终指派律师为老太太争取到应有的份额。老太太抹着眼泪说:“两个孙女对我不好,感谢政府为我讨了份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