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波: 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17.10.2014  17:5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检察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组班子要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承担因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而产生腐败问题的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政治责任来落实,须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检察长要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纪委和身边纪检组的监督,让接受监督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还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健全党组会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努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严格落实“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全部经院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落实主体责任,要树立敢于担当意识。抓党风廉政建设要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坚决纠正和防止好人主义现象。积极支持纪检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力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等形式,重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内部监督、检务督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涉案款物管理、公务用车和机关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工作,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要抓好检察业务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大要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全县的经济建设和大局稳定,积极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始终保持对杀人、绑架、爆炸、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有组织犯罪的高压态势,进行重点打击,抓好各内设机构严格履行各项检察监督职责,确保各项检察业务取得成效。

落实主体责任,要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融合起来,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出工作部署,全力抓好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紧抓干警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努力增强法治理念、纪律观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要将队伍教育管理作为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教育,查找出在“四风”方面和依纪依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增强依法办案和文明办案意识。要加强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做到管理到位、教育到位,全面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检察机关既要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同时也要更加自觉、主动地抓好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在安排布置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明确提出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对分管部门中出现的干警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及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提醒教育,对构成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决不遮遮掩掩,更不袒护,要敢于揭短亮丑,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不到位而产生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追究其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的责任。只有求真务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才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要更加注重科学有效预防自身腐败,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结合案件查处剖析问题堵漏建制。

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作风纪律建设。要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高度关注并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同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等,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等“十个严禁”规定。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决纠正“四风”和执法作风问题,推动检风整体好转。严明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健全纪律教育和执行机制,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落实主体责任,要抓好内部监督。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深入查纠“四风”问题,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改进工作作风,取得良好效果。继续强化“坚定不移、露头必打”的意识,进一步加大治标力度,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本单位发生的腐败案件。要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工作,重视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检察门户网、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对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决不能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逐案剖析,逐案通报,加大对外公开力度,让全社会看到检察机关从严治检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进一步落实检务督察、专项检查、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一系列监督制度,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作者: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邵波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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