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

21.07.2016  22:17

  全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渭南市深入贯彻省上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大检查中排查出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向各县(市、区)发文,对大检查期间工业园区、排污企业、违规建设项目等重点工作整改情况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大检查中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隐患,进行分类,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目标和时限,加大督导力度,做到“三个不放过”(任务不明确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二是按照“谁填报、谁销号”的原则,对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对环境问题清单进行分级动态销号管理。三是严处重罚,严肃追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各项环保法律法规,重点打击恶意违法排污、数据造假等行为。对严重违法企业,要依法重罚;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暂停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对工作不力、整改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及监管单位要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顶风作案等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四是加强调度和督查,畅通信息。加强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和报送,市环保局将根据环保大检查清单化系统销号填报情况进行及时督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警示约谈,并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