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25.01.2016  10:54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精神,从1月18日至22日,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5个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为重点的专项督查。

  督查将采取自查自纠、暗访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对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购置运行和公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情况,重点展开督查。此次专项督查将综合运用行政问责、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督查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方面:1.是否有接待管理制度;2.是否有公务接待公函或接待通知单;3.是否有超标准接待现象;4.检查票据是否有接待用烟和酒水;5.是否有公务豪华接待行为;6.是否执行一批一结制度;7.是否存在违规陪餐现象;8.是否存在违规购置赠送土特产品等。公务车辆购置运行费用方面:1、公车改革后,单位所保留的车辆是否有车辆管理和定点加油维修制度;2、核算公务车辆运行日常费用。公务出国(境)方面:公务出国(境)审批程序是否完整。

  二是公务用车。 1.公务用车改革后在管理方面出现的“四风”新动向,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借用车辆、变相超编超标配备车辆、私车公养以及既领补贴又使用公车、司机驾驶私车享受公车服务等问题。2.公务用车是否实行公务出行派车审批制度,公务车辆是否喷涂明显标识或粘贴统一的公务车辆标识。3.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

  三是办公用房。 1.办公用房管理是否存在对超标面积隐瞒不报、漏报以及整改不到位多处占有办公用房等问题。2.将原超标办公用房改为休息室继续占用,新增加标准办公室。

  四是公共机构节能。 1.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专人负责节能工作情况。2.能耗数据统计台账情况。3.节能制度措施建立情况。4.节能宣传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