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生态环境局连续三年获得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05.06.2019  15:02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关于表彰2018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优秀单位和年度优秀个人的通报》(市环党发〔2019〕15号),蓝田县生态环境局被评为全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截至2018年,蓝田县生态环境局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2018年,蓝田县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市、县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大气污染防治为抓手,扎实推进铁腕治霾、水源地保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专项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环境执法、环评审批、环保宣传等,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增加(248天),稳居全市20个区(县)开发区第一,PM2.5、PM10、臭氧等浓度持续下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关键之年,也是机构改革组建生态环境系统的第一年,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将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