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老赖拒不履行判决 被刑拘后速还清赔偿款

11.03.2015  20:36
        陕西法院网讯      明明有偿还能力,但依旧我行我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近日,一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刑拘的老赖在法律的威慑下,最终向蓝田法院如数缴纳了13万余元的赔偿款。

        2013年5月9日,陈某驾驶载有孟某等六人的轻型厢式货车在卖樱桃返回蓝田途中,孟某跳车拾笼时摔伤。事发后,孟某先后在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等医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30万余元。事故经蓝田县交警大队现场勘查及调查后认定:被执行人陈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经交警大队调解未果,故诉至蓝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医疗费共计人民币200000元。蓝田法院判决由被执行人陈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孟某医疗费14万余元。

        法院判决书下达后,陈某依旧我行我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遂采取强制措施,对陈某进行司法拘留。此后,陈某一直出外躲避执行,由于无法查找到陈某的具体下落,案件执行始终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申请执行人孟某因事故造成残疾,不仅生活难以自理,高额的医疗费更是让全家生活陷入困境。为切实解决孟某实际困难,承办法官经多次走访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有一家庭共有门面房,价值较大,且被执行人所占的份额足以履行赔偿义务。办案法官遂多次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希望被执行人的家属能帮助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但收效甚微。

        为了尽快执结此案,法院在依法将被执行人陈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又以陈某涉嫌拒不履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这时,陈某才意识到自己的问题。陈某在被刑事拘留后,其家人立即拨通了承办法官的电话,表示愿意帮助陈某履行判决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