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发现的蔬菜新品种可以申请专利吗?可以推广销售吗?

03.06.2016  18:19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蔬菜新品种申请专利进行保护的问题。

您所说的申请专业,属于植物新品种保护。国家实行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内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电话:010—59199388,官方网站http://www.cnpvp.cn/?id=36。请您联系办理。

2、关于蔬菜新品种推广销售的问题。

蔬菜品种属于非主要农作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列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予以登记。您所提的这个品种属哪一类蔬菜,无法判定是否在登记目录内,请您关注即将发布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目录,如在目录内,请按照《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办法》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

 

 

陕西省农业厅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