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提供虚假协议致学生出国被拒 学校赔90万
12.08.2015 12:37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古 汉台 网8月12日讯 (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蔡晋权 通讯员李宝珍)在填报签证材料时,学校将学生小李的英文名填错,还提供虚假委托培养协议,造成小李被永久性拒签,不仅学业完不成,到航空公司就业的梦想也 化为泡影。昨日记者获悉,经市中院二审,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学校向小李返还学费并承担损失共90余万元。
2011年8月,小李考入西安 某航空旅游培训学院,并与学校签订《学生教育和就业安置协议书》,约定学制为4年,2011年、2013年在该学院学习,2012年、2014年在美国柯 迪华克飞行学院学习。双方约定,小李在完成学业且身体具备招飞要求时,该学院保证小李在国内或国际航空公司就业并签订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后,小李向该学院 缴纳学费46.46万元。
看似一切都很顺利,然而突然出现的一件事情让小李彻底蒙了,在填报签证材料时,学院将小李英文姓名填错,同时向美国大使馆出具的《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培养协议》经查系虚假合同。
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小李及学院负责人先后6次前往北京办理学习签证,均未能成功,小李被永久性拒签。与学院多次协商未果后,2015年1月7日,小李将学院起诉至灞桥区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学费并承担签证办理费、差旅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灞桥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小李与学院签订的《学生教育和就业安置协议书》合法有效,小李已按照合同约定向学院缴纳相关费用,学院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使 其顺利完成学业。因学院过错导致小李被拒签而无法完成学业,应承担相应责任。故判决由该培训学院向小李返还学费并承担损失共90余万元。一审判决后该学院 不服提起上诉,昨日记者获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该学院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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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5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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