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钱财 三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

26.02.2019  18:24

  随着网络招聘平台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钱财的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寒暑假在校大学生兼职之际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钱财。近日,未央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被告人张某、李某分别被判处缓刑,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罚金1万元。

  赵某、李某系西安某信息咨询公司股东,张某系另一家咨询管理公司股东。2017年6月22日,张某所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某乙(已判刑)来到赵某公司,与赵某等商议利用暑期大中专学生急需寻找兼职的时机,在网上发布兼职信息骗取求职人员的钱财。随后,李某乙组织张某等人与赵某、李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兼职信息,诱骗求职者面试时,向求职者收取200至400元不等的押金或服务管理费进行诈骗。

  后因无法安排兼职,要求退款的人员增多,赵某、张某、李某在李某乙等人安排下销毁相关资料后逃离。截止案发,共有133名求职者报案,被骗钱财合计44300元。案发后,被告人赵某、张某、李某均积极退赃,全案赃款已追回,并由公安机关陆续发还各被害人。赵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3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张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帮助他人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多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和认罪悔罪态度,被告人赵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8个月,被告人张某、李某分别被判处缓刑,3被告人分别判处罚金1万元。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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