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07项

06.01.2015  13:04
 

  1月5日记者获悉,经过三次取消和下放,2014年西安市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471项精简到264项,减少207项,精简比例为43.9%,提前完成中省提出的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的改革任务。 

  据了解,精简后保留的264项审批事项涉及41个政府部门,涉及企业设立、生产经营、投资建设等经济事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22项,占46%;涉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安全监管事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共58项,占22%;涉及公益事业、公民权益、城市管理等社会管理事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共84项,占32%。 

  过去的一年,按照中、省有关要求,西安市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审批类别、办理时限、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等进行了逐项核对、审查,先后查阅120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每个审批事项科学规范,有法可依。同时,在审核过程中,西安市坚持做到与法律法规等具体条款进行对照,与各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对照,与国务院、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进行对照等,通过认真审核,横向纵向比较,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的准确性。 

  据悉,截至目前,西安市已全部取消了由市本级规章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一步,该市还将对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清理规范。该清单还将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听取各方建议。1个月的公告期结束后,西安市编办将进一步汇总梳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报审后,形成《西安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5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执行。凡未进入《审批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记者:王罡 董芸)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