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邮政管理局下放邮政普遍服务两项行政审批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至市局

21.04.2015  12:03

  近日,陕西局印发《陕西省关于下放邮政普遍服务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陕西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核流程优化方案》,正式下放邮政普遍服务两项审批权限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权限至全省十个市局。 

  《陕西省关于下放邮政普遍服务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市局加快健全配套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承接工作有序平稳。通知明确了审批主体、期限和程序,并强调一是重视事中事后监管与事前监管的同等重要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长期监控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义务有效履行;二是省局将加强对市局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与培训,提升市局行政审批能力和水平。同时,健全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监管和约束机制,坚持放管结合,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对市管局行使审批权的监督检查并实行通报制度。三要做好相应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化、信息化。各市局要严格根据国务院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相关信息,便于企业办理,便于社会监督。 

  《陕西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核流程优化方案》明确许可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建立“绿色通道”、完善保障措施四项具体措施,要求各市局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行政许可审核职责,指派专人负责本辖区快递许可审核工作,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并严格按既定流程和时限办结;二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提升服务与加强监管相结合,依法依规受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规定,及时公开审核涉及内容;三要实行超时通报,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陕西局表示,将加强督导审核,确保下放权限市局能“接过去”并“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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