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路面铁桩绊倒致颈椎重伤 四处奔波维权

07.06.2015  13:25

西部网讯 和家人趁着周末团聚吃饭,是一件再开心不过的事情。不过如果马上就走到餐厅门口了,却被路上的铁桩子绊了一跤出了意外,这是谁也不想遇到的。但这个不幸,偏偏就让家住西安建西街的曹女士赶上了。

西安市民曹女士:5月10号是母亲节,我们一家人一起去餐厅给母亲过节。然后下了出租车以后,我见到亲人以后比较激动,不小心走路在那个天悦KTV门口,底下有那个角铁,一下把我绊倒了。当时绊倒以后呢,趴到地上好长时间没有起来,额头上很大一块包,腿上脚上整个都青了。

曹女士随后被送往省人民医院,经过检查,因外力冲击导致旧有的椎间盘突出加重,压迫到神经。随后,曹女士通过手术,在脖子里植入了一个钢板,并且去掉了两个椎间盘椎体。目前,她除了在家休养外,不得不每天去医院进行理疗。

西安市民曹女士:虽然手术做了,大夫说了这个神经恢复是比较慢的,要三个月到半年时间才能慢慢恢复。我现在呢就是在门诊的理疗科,每天去要进行理疗针灸,促使这个神经能尽快恢复。

随后,记者和曹女士的丈夫李先生一同来到曹女士当天摔倒的现场。附近餐厅工作人员也证实,曹女士当时伤的不轻。

某餐厅工作人员:一上来老人就说疼得很,就给她拿了点冰块,然后让她敷了下,就让她赶紧去医院,最好去看一下。

据 曹女士形容,当时绊到她的是一个圆柱形的铁桩子,大约有15公分的高度。可记者在现场找了半天,并没有见到一处突起的铁桩子。不过细看,就会发现地面上有 一些圆形的小洞,正好比较均匀地分布在路口一家ktv的门前。看到这个场景,曹女士的丈夫李先生更加气愤了,他分析就是这家KTV为了阻止汽车开上人行 道,才加装的铁桩子。

曹女士的丈夫李先生:住院的第三四天我过来看,当时绊倒的那个(角铁)已经没了,被人取掉了。昨天来找的时候,这还有几个设的杆,有这么高,今天来已经不在了,既然不是你们的,你们着急把那取掉干啥。通过社会道德你也应该过问一下这个事情,人摔成什么程度,摔成怎么回事。

曹女士奔波维权 律师建议:查实角铁使用方和施工方

曹女士说,事发后的二十多天中,她的家人曾多次联系过这家KTV。不过,KTV的相关负责人却告诉他们,门前的铁桩子并非他们所装,与他们无关。曹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因受伤花费的治疗费用,刨去医保卡外,自己已经负担了近两万块钱,经济压力非常大。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91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陕西 康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袁红斌:像这种情况下,首先先确定侵权主体,就是这个角铁的所有权人,包括使用人,如果存在施工方,则该情况应该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那曹女士遭遇的铁桩子究竟是谁安装的呢?记者首先向高新管委会反映了情况,市政工作人员经过现场查看后,表示此处的铁桩子并不是他们安装的。随后,这家KTV的负责人和所在写字楼的物业方面也不愿对此事负责。

西安天悦KTV后勤部经理:上个月我是听好像把人给绊了,当时好像不严重,人就走了,这中间没有任何人跟我们这边联系过。再说这个地上装的东西根本跟我们也没关系,我们来之前,地上就有这个东西,而且从来也没出过事。

西安唐延物业负责人:那个不是咱们弄的,我只能跟你撇清这个东西。

记者:那这个是谁拆的?

西安唐延物业负责人:装我都不知道,拆我就更不知道了。

事发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天,曹女士和家人仍在为此事奔波。

陕西康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袁红斌:建议向相关的市政部门,物业部门或者是交通管理部门,查实该角铁具体的使用人或者施工单位,另外找相关的目击证人证明该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

记者查阅了解到,在哈尔滨、深圳、无锡等地曾都发生过,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被角铁或者螺栓等障碍物绊倒,导致受伤严重的情况。采访中,许多西安市民表示,一些出现在人行道上的障碍物已经成为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西安市民邹女士:路边以前会有挡车的隔档拆掉之后,会留一些小的钉子之类的会绊到。

记者:大概有多高?

西安市民邹女士:不到10厘米吧,还是挺危险的,有时候会注意不到,比如说晚上的时候。

西安市民刘先生:我之前在走的时候会发现有时候被绊到,我应该没啥问题,但是可能小孩或者老人的话会对身体不太好。如果不绊到我,还会绊到别人,安全隐患还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