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顺利执结一起20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

04.03.2016  20:30
        陕西法院网讯    本着保障民生工程,维护和谐稳定的初衷,3月3日起,西乡法院执行局及司法警察大队干警,发挥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精神,顺利强制执行一起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的成功执结一方面使申请执行人顺利取得了重要生产设备等抵押物,同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恩怨,令全县重点民生工程施工得以顺利进行。

        2013年初,西乡县四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李琳、孙磊、西乡县永嘉有限公司因借款纠纷闹上公堂,案件经西乡县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和解,确定由李琳、孙磊偿还本金200万元及利息,西乡县永嘉有限公司以其磁铁粉生产线及附属设备承担保证还款责任,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后该起借款合同纠纷顺利结案。

        法律文书生效后,因为孙磊及其经营的西乡县永嘉有限公司磁铁粉生产线及附属设备所在地即将拆迁开发建设全县重点工程——蔬菜农贸市场。为了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施工,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西乡法院执行局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组成了专门合议庭,法官多次实地调查走访,邀请双方共同协商拆迁方案,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及说服教育,最终促使双方就拆迁设备达成一致意见。3月3日起,专门聘请的施工人员在西乡法院20余名干警和西乡县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磁铁粉生产线及附属设备一一核对后,紧锣密鼓开展拆除工作,整个拆除工作将在五日内完成。

        此次执行行动,有效保障了全县重点民生工程的施工需要,为确保群众“菜篮子”  安全、丰富群众生活所需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