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出租司机骚扰女乘客 有强奸案底

12.09.2015  01:09

曾因强奸罪蹲过监狱,可出狱多年色心不改,在应聘到出租公司当司机时骚扰女乘客。9月8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强制猥亵妇女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10个月。

今年3月的一天凌晨4时许,19岁的单身女子张某拦下了由牛某驾驶的出租车准备回家,殊不知却进入了“魔窟”。在车辆经过一小巷子时,牛某停车以看手相 为名强行抚摸张某胸部、大腿,亲吻其面部,进行强制猥亵。张某下车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经过侦查,最终在牛某家中将其抓获。因该案涉及被害人隐私, 莲湖法院采取不公开审理了此案。牛某对其在出租车上对女乘客进行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发 现被告人牛某的“背景”可不简单,他早在1993年就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满释放后应聘到西安一家出租汽车公司担任出租车驾驶员。应聘时,所 在车队并未对其犯罪史等信息进行调查,而就在案发前一天,牛某还因骚扰女乘客被投诉,但该公司没有及时处理,案发时的出租车上也没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这 些管理上的漏洞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主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给牛某所在出租车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出租车公司严格出租驾驶人员准入制度,加强对应聘人员身份资料、犯罪史等信息的核实,严 禁高危人员进入出租车驾驶行业;尽快对出租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保证每一辆出租汽车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驾驶人员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乘客的投 诉,将违规司机进行处理,对有劣迹的司机重点管理,避免隐患演化为犯罪行为。

华商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