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七折房贷未现最多可享八五折

20.10.2014  15:57

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确定"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出于"改善性需求"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文件下发后,各商业银行纷纷表态宣布执行"房贷新政"。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对于首套房以及认贷不认房的标准,各行均严格执行,浙商银行对之还进行了延伸,买别墅也可享首套房政策;但对于房贷利率如何执行,各行反应不一。国有大行均比较敏感,不愿提及细节;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表示具体细节本周才能出来;西安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符合条件的该行客户最低可享受基准利率的8.5折优惠。

别墅排屋也可享受首套房政策

10月15日,浙商银行出台最新个人房贷政策。浙商银行房贷业务负责人在解读该行此次房贷政策时,归纳了三个特点:一是贷款结清均认定为首套,只要 借款人家庭名下房贷余额为零,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均可享受首套房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最低可至基准利率的0.7倍;二是名下房贷余 额为零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别墅、排屋等非普通商品住房也可享受首套房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85倍,同时根据近年来房 地产价格的变化情况,将非普通商品住房(除别墅、排屋)的价值标准明确为500万元及以上,体现了商业银行对高档住房贷款定价的灵活性和差异性;三是非本 地居民无需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当地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进一步体现对非 本地 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