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为出租车行业定下“十八条铁规”

13.07.2018  09:03

  禁止营运期间在车内吸烟、接打手机,禁止无法定理由拒载乘客,禁止不按规定“车让人”……昨日,市交通运输局在出租行业启动“打造五星级金牌服务,创建西安出租品牌”专项行动,发布行业“十八条铁规”,违反规定将从重处罚。

  据了解,为全面提升西安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将以整治车辆环境卫生为切入,从严实施“四抓”工作,即抓好车体形象,车外表干净,车内整洁有序;抓好服务规范,出租车行车安全礼让,载客文明礼貌;抓严格管理,运营要严守规定,管理要科学有效;抓文化提升,让每辆车成为大西安的宣传窗口、每名驾驶员成为大西安的宣传员。

  专项行动中,市交通运输局梳理推出了出租汽车行业“十八项铁规”,即企业“三项”,主要从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方面进行警示处罚。车辆“六项”,主要从车辆服务标准和要求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包括禁止车身污损,门徽、顶灯字迹不清,照明系统缺损,禁止车厢内有烟蒂、杂物、异味,顶棚、内饰板及踏垫污损等,违反规定车辆,将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从重处罚。

  “十八条铁规”还包括驾驶员“九项”,主要从服务行为方面进行严格要求,包括禁止对乘客有不文明言行,禁止营运期间在车内吸烟、接打手机,禁止无法定理由拒载乘客,禁止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禁止不按规定“车让人”等,违反规定除从重处罚外,“车不让人”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据悉,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建立评价监督投诉机制,在出租车上张贴乘车评价举报“二维码”,实现乘客通过手机扫描 “二维码”对司机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举报。

  此外还将建立“神秘人”监督员制度,在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和媒体等部门和单位聘请500名监督员,随时体验监督出租汽车服务情况,并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反馈。同时,建立企业排名通报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估退出机制,邀请相关专家和团队,对出租汽车企业进行评价和评估,逐步建立实施不达标出租企业退出机制。

编辑:赵鹏



西安出租车18条“铁规”出台十余天 实测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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