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优化房屋维修金应急使用程序 物业可先行垫资

22.06.2016  23:18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西安市房管局把参加学习教育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自身建设的重要实践,不断提升领导全局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习教育定位在“经常”,覆盖到“全员”,深入到“基层”。今年以来,相继推出了多项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方便广大群众办事。

      针对房屋使用安全问题,西安市房管局在房屋维修资金监管使用中不断探索和创新,打通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绿色通道”,对电梯故障、屋面及外墙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楼体单侧外墙面1/5以上面积有脱落危险、消防故障、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专用排水设施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这6种紧急情况,无需通过“双2/3业主”表决同意,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破解了维修资金使用中业主决策签字周期长等问题。

      为保证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拿到维修资金进行修复,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的应急保障作用,6月15日,西安市房管局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作了进一步优化:一是取消了工程预算审价环节,缩短资金拨付时间。要求第三方审价机构不再对应急维修项目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仅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二是缩小首次拨款比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首次拨款按照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预算金额的30%比例拨付,工程竣工后,将以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拨付剩余款项。三是对有经济能力且愿意垫资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先行垫资维修,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办理申请维修资金手续,西安市房管局将按照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一次性拨付维修资金。(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