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11月起,西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新流程

31.10.2019  09:34

  为保障西安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进一步提高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效率,近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通知,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进行四方面新的优化,11月1日起施行。

  一、简化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材料取消《业主书面表决证明》、《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证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单及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册公示证明》三项证明材料。

  二、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申请单位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时仅需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级管理机构)提交材料,区级管理机构完成审核后,通过维修资金信息系统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单》、工程款发票上传至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管理机构),申请单位无需到市级管理机构办理维修资金划转手续。

  三、开通网上预审服务申请单位可通过维修资金信息系统上传申请材料,区级管理机构网上预审通过后,通知申请单位一次性报送纸质材料,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推行电子投票表决,拓宽业主表决渠道为有效化解维修资金使用中业主表决难、周期长的问题,西安市住建局开发建设了“维修资金使用微信投票系统”,业主可通过关注“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并绑定业主身份后,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进一步提升业主投票表决效率,确保维修的及时率。(记者文锦)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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