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六类特殊考生今年中考可获加10分照顾

16.05.2015  02:22
核心提示: 记者5月15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新近出台的西安市今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了今年西安中考相关特殊考生照顾政策,6类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可增加录取总分10后,参加招生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按照最高一项给予照顾。

记者5月15日从 西安 市教育局获悉,新近出台的西安市今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了今年西安中考相关特殊考生照顾政策,6类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可增加录取总分10后,参加招生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按照最高一项给予照顾。

据悉,西安中考可享受录取总分加10分政策的6类特殊考生是: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符合我省实施国家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14条规定的侨眷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青少年机器人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全国一、二等奖者和西安市一等奖者。

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父母双方均未西安市农村户口,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家庭的女考生。

西安市明确,中考录取中,4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人子女、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现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青少年机器人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和西安市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

本报记者 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