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安全生产监督实施办法

27.05.2015  10:04
 

  5月26日,西安市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实施。该办法要求,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将安全生产与其他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追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安全文化建设;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建立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四严双查”,并严格落实安委会工作制度;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1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等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记者:董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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