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禁令 严禁目无组织说三道四

26.11.2015  10:27

    昨日,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西安市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并下发全市,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建设。

    据悉,《西安市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内容包括:严禁目无组织,说三道四;严禁违反程序,先斩后奏;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严禁内外串通,跑风漏气;严禁滥用职权,粗暴办案;严禁吃拿卡要,以案谋私;严禁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严禁律己不严,自毁形象。

    西安市纪委监察局要求,要立说立行,切实抓好“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坚守底线、不撞红线。要强化问责,对违反“八条禁令”的行为要及时发现查处、公开曝光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记者 周艳涛 通讯员袁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