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在全市开展地下水质监测工作

17.10.2014  10:06
 

  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为全面掌握西安地区地下水水质现状,提高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西安市将对深300米以内含水层中的地下水水质全面开展水质监测工作,从而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体系。

  据了解,市水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丰水期、枯水期地下水水质专项调查,并制定下发了《西安市地下水水质现状专项调查工作方案》。此次调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深300米以内含水层中的地下水水质,范围涉及市区及区县自来水公司水源井、企事业单位自备井(包括应急备用井)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井(包括省控井和市控井)。方案根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的规定并结合西安市地下水开采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地下水采样井布设级采样频次应遵循的原则。

  其中,非集中供水水源井每年采样二次,丰、枯水期各一次;集中供水水源井每月采样一次。按照布点原则,确定水质采样井75眼,其中自备井采样井45眼,集中供水水源井采集井30眼。其中城六区共布设采样井35眼,自备井布设采样井20眼;集中供水水源井布设采样井15眼。按照地下水水质监测频次原则,确定每年监测次数共450次,其中自备井监测次数90次,集中供水水井监测次数360次。

  10月9日采样开始,分成4组对全市75眼水质采样井提取水样,计划7天采样结束。10月25日前完成采样与化验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丰水期水质调查初步成果报告;12月31日前完成枯水期采样和化验工作,并提交水质调查评价初稿。通过调查,将划分出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体系。根据掌握的资料,提出西安市地下水污染监测体系布设和建设方案。同时,对水质检测数据进行评价,为西安市地下水污染监测体系布设和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为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撑。(记者:肖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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