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西安在全省首推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24.12.2014  13:59

23日上午,西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推介会召开。即日起,西安在全省首推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为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贷款需求,促进住房消费,更好的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动性和公平性,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管局、建行 陕西 省分行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精神,按照“盘活存量贷款资产,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的要求,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协调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相关业务部门以及建行陕西省分行在全省首推这一新的购房信贷产品。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助普通住房时,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所限,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一种贷款模式。 组合贷款集中了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者的优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按揭贷款没有最高额度的限制。 采用组合贷款后,既达到了贷款额度的目标,又降低了购房成本。

组合贷款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广大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减轻购房群众的经济风险,充分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信贷需求,即日起,西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将在建行陕西省分行先期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