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训环境执法人员 考试不合格将调离

15.09.2015  11:04

陕西 传 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秦骥)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每五年至少参加一次执法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9月14日,记者从西安市环境监察工作会议获悉,西安市将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为期6天的培训,考试不合格将调离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岗位。

据悉,2015年新法实施以来,西安市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开展了“环境保护执法月”活动,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0余起,对56家环境违法严重的企业进行曝光,查封违法企业36家;实施限产、停产企业11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起,拘留7人。对全市燃煤企业的煤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规定对燃煤煤质超标企业进行处罚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使全市燃煤企业煤质合格率由40%上升到83%。持续开展污水厂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全市22家污水处理厂运行、出水水质、污染源在线运行和数据传输、污泥处置等内容,确保达标排放。

组织开展中高考“宁静月”活动,严厉查处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和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全市噪声类投诉比去年同期减少26%。不断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持续保持高位运行,全市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责任到人、分级监管目标逐步实现,各类环境风险平稳可控。

通过努力,今年以来,西安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大幅增加,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截止9月13日,西安市优良天数达到187天;渭河西安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