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应届毕业生 西安小微企业可申领社保补贴

10.03.2015  13:55

即日起至年底,凡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向人社部门申领社保补贴。

享受补贴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给予补贴,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为1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申报材料及各级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采取“按季申报”的办法。

在各区县、沣东新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在各开发区(除沣东新城外)及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的,向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社保补贴应于每季度次月底前进行申报。该项政策审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对于2015年年底之前通过审批的企业,享受补贴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