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876680元

01.04.2021  08:44

  3月31日,记者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西安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已调整为876680元。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要求,西安市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876680元。这一标准实施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以及因这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据了解,这些方面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这些方面也可被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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