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22日公布

22.05.2015  10:56

陕西 传 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邓月娟)记者5月21日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安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区县教育局将在5月22日12时通过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沣东新城教育局通过沣东新城管委会官网公布(高新区和曲江新区通过雁塔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2015年,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工作,将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各项法规政策要求,公办小学按照所划定的学区办理入学,公办初中按照“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定办理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区域内学生义务教育入学派位工作,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

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

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要求: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小学;初中新生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西安市小学就读且具有本市户籍,需回本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薄、《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非本区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凡不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非本区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四证”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西安务工就业证明;在居住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主城区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要科学合理地做好辖区义务段公办学校学区服务范围的划分界定,做到学区划分无盲区、无死角,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管理,切实维护西安市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