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今起正式实施

09.03.2015  21:27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今天起正式实施。新《细则》实施后广大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手续不但比过去简化了许多、资金到账也提了速。

    今天上午,在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李琳成为新《细则》实施后首个成功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市民。

    西安市民李琳:我进来后抽取号码是第一个,大概用了十几分钟就办理完成了,不到20分钟。两年前办过一次,当时要公司的经办人过来,办理(需要)很多手续,大半天还没办完。

    据了解,新《细则》一改过去只面对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不面向个人得规定。为了方便职工提取公积金,在西安市区增加了16家银行、65个办理提取公积金的银行网点。《细则》的又一大亮点是,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给予放宽,职工只需出示无房产证明,就可提取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住房公积金。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处长谢元林:(新《细则》)一个是放宽了租房条件,再一个是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实现了按月自动处理。再一个就是跨网点,就近办理,时间缩短,由过去一到两个月,现在就十几分钟(可到账)。

    按照新的实施细则,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退休、出境定居、租赁房屋等12种情况,都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同时对于申请对象进行了细化,其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人由之前的职工本人扩容至本人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扩容至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