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停车管理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出台

02.09.2015  01:39

陕西 传 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董芸)为缓解西安市停车难现象,治理乱停车、乱收费等问题,进一步改善静态交通秩序,提升道路安全水平和城市形象,西安市《西安市(2015—2017年)停车管理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9月1日正式出台。

3年行动方案西安市总体部署, 进一步加强停车位供给,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违停执法,健全停车管理机制和配套法规政策,有效缓解停车难,遏制乱停车、乱收费,努力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静态交通环境。加快构建与道路容量相协调、规模适宜、布局完善、结构合理的停车系统,初步建成以配建为主体、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体系,基本实现主城区整体停车供需平衡。

西安市要求以区为主的停车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停车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停车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乱停车造成的交通拥堵大幅减少。全市停车位供给总数超过100万个,其中配建停车位达90万个以上,公共停车位达5万个以上,路内临时占道停车位达5万个以上。

西安市要求强化配建停车位建设管理。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对大型商业建筑、写字楼、体育馆、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学校等公共建筑,除配建指标之外,增加公共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出台公园、旅游景区公共停车位设置标准;对廉租房、经适房、安置房的配建停车位指标进行调整。

根据城市发展和交通管理需求,出台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设计方案专项审查实施意见,将停车配建标准作为建筑工程强制性审核指标,深化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刚性设置,确保停车位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完善竣工验收机制。

建立以区为主的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巡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接受市民举报,清理整治被挪用配建停车位,加强停车功能的监督检查,对停车位挪作它用的限期恢复。

规范配建停车位租售行为。出台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停车位租售实施意见,规范有产权停车位的销售,严禁销售无产权停车位,确保有产权停车位与住房同步公示价格、同步销售,保证业主优先,遏制车位炒作。

建立配建停车位审批及验收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2016年底前完成各类既有停车位统计工作,以后每年及时维护当年数据,2017年底入库配建停车位总数达90万个以上。

3年内新建、改造公共停车场(库)数量达到200个,公共停车位达5万个以上。开展P+R停车场(库)专项建设,根据地铁1、2号线运行情况,3、4号线建设进展及1号线二期、临潼线、5、6号线推进程度,规划建设P+R停车位1万个以上。

加大停车场建设投资,引导多元化投资,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领域引入PPP模式,制定PPP项目合作方案,协助各区策划包装一批停车场(库)项目,推行产业化建设。继续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停车场(库)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合理增设路内临时占道停车位,及时完善标志标线,编制辖区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站点设置规划,全市路内临时停车位总数达5万个以上。

优化特定区停车位布局。将路内临时占道停车位中特定区停车位设置范围由一环内扩大至主城区,在繁华商业区、旅游热点区、商务办公区等区域优先设置,特定区停车位总数达5000个以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出台利用闲置资源设置临时停车场实施意见,以区为主,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每年滚动设置停车位4万个以上。建立完善停车设施共享利用的协调机制,倡导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停车资源对外开放、错时停放达500处以上,停车位5万个以上,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

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建成全市停车资源统一登记平台,全面掌握停车资源的数量、属性、分布、使用情况等信息,为停车管理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升级经营性停车场、对外开放停车场的管理系统,通过引导采用车牌视频识别计费系统等措施,推进无卡化停车管理模式,减少进车排队占道现象;实施经营性停车场、对外开放停车场联网联控信息化工程。对停车场进行联网改造,安装空余车位信息采集设备,实时掌握停车场车位空余信息,通过诱导系统及手机APP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车主合理选择停放,先期以曲江新区作为试点,取得成果后全市推广。

明晰法律法规支撑,确定黑收费行为的法律定性,明确执法主体及投诉部门,畅通投诉渠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协调解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严重违停行为实施上限(200元)处罚。加强交通运行监测及预警,建立交通疏导预警机制,凡遇节假日、大型活动及特殊时段,提前做好交通疏导预警方案和停车管理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

西安市要求严格监督考核。西安市交委办要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手段和方法,加强对工作实效的综合考评,加大追责力度,强化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和考核。